农业排灌用电设施安全期待综合治理

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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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省大悟县供电公司罗斌
俗话说,老鼠挖墙,外贼难防。
2004年,全国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37149起,同比上升16.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5亿元左右,严重影响到电网的运营和安全。
据专家推算,电力设施被盗占整个遭受自然灾难、外力破坏等各类损失的50左右,而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其30左右。
1986年以来,湖北省电力系统平均每月要支付约万元资金,以弥补电力设施被盗的“黑洞”。截止2005年底,湖北省电力系统用于此方面的资金支出约240多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60万元左右。
2002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农电设施被盗案件累计发生110多起,盗割线路总长20km,价值44.5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10万元左右。2005年7月12日和22日,汉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与马口派出所、南河派出所联手,分别在汉川市和天门市将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嫌疑人张某和王某抓获。经审查查明:2004年以来,两犯罪嫌疑人伙同张某等窜至汉川市马口、南河、湾潭等(乡)镇,采取攀爬电杆、用断丝钳剪电线作案的方式,作案22起,盗割农村正在使用中的裸导线4000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这其中,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就占了4万元左右。
从2005年11月底开始,汉川市垌土冢镇的刘姓父子、邹某、王某、陈某纠合在一起,先后窜至汉川、应城、武汉周边、天门、嘉鱼、罗田、麻城、浠水、洪湖、赤壁、监利、武穴等12个县市,抠铜芯、偷变压器,破坏、盗窃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的变压器34台,涉案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2006年3月18日,在刘姓父子回汉川市垌土冢镇参加亲戚的婚礼时,当地警方将其抓获。接着,公安民警又乘胜追求,将陈某、邹某、王某等一一抓获。
还有……
一、当前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为什么频频被盗
(一)供用双方重视不够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是有关农户自筹资金架设,为其农业生产服务的“御用品”,其产权理所当然的就属于有关农户。因此,其维护的重担也就落在了有关农户身上,当地供电所的外线人员、台区的农电工只是义务协助、代替维护。可是,有关农户却错误地认为:自通电之日起,其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维护就成了相关供电所的事,咱们只管放心用电就行了。由于供用双方都有责任履行其维护的义务,可一个只管供,另一个又只管用,放任自流。这样,就给了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盗窃相对方便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台区、线路大都分布在荒郊野外,人防比较困难——即使在大白天也很少有人来往,何况晚上呢?再加上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到位——除了当地供电所的相关人员每月巡视一次、检修一次外,就少有人问津。因此,和盗窃公用配电台区、线路相比,盗窃分子借助夜幕的掩护,就更轻易得手。
(三)盗窃相对轻易
由于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短期性、不稳定性,决定了其台区、线路大都因势利导、因陋就简。这样,极少数蠢蠢欲动的盗窃分子只需带齐作案工具,短接其电源,就可以迅速拆走有关农户的专用变压器、计量装置、导线、横担等值钱的电气设备、材料。等到醒过神来的有关农户到处摸瞎时,其盗窃分子早已带着赃物逃之夭夭。
(四)打击力度不够
由于基层派出所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净化乡(镇)的治安环境,及时处理当地的民事、刑事纠纷,保一方平安的大事上。因此,对于远离群众视线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当地的派出所也就无暇或无力顾及。即使其设施被盗,当地的派出所也是出警不及时或出警不出力,从而放纵了犯罪分子的行为。
(五)破铜烂铁涨价带来的“烦恼”
受国际市场的影响,铜、铝、铁的行情一路看涨。极少数不法分子觉得“有利可图”——私自盗窃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给有关农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保证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不被盗
(一)精心预备
在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投运时,有关农户要迅速成立其专用配电台区、线路的非凡巡视小组,每个小组最少要有两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最少要有两人,分时段进行巡视。同时,有关农户还要预备好常用的电器材料,以备台区、线路忽然出现故障或被盗的应急、抢修之用。
(二)定期巡视
无论白天黑夜,对于较短、且不偏僻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有关农户要做到每8小时巡视一次;对于较短、且偏僻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有关农户要做到每6小时巡视一次;对于较长、且不偏僻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有关农户要做到每6小时巡视一次;对于较长、且偏僻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有关农户要做到每4小时巡视一次,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三)巡视到位
在巡视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过程中,有关农户要从供用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开始,逐一检查其台区的变压器是否“在岗”、配电柜(箱)是否“尽职尽责”、高压熔断器是否“坚守岗位”,线路上的杆(塔)是否“倒下”、导线是否“搬家”、拉线是否消失。同时,有关农户还要检查其集装箱、进户线、配电盘等集装部分的材料是否“健在”。而且,有关农户还要做好巡视记录,并存档。
(四)及时通报
一旦发现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在组织人员就地拦截的前提下,有关农户还要及时向当地的派出所和其主管单位“报案”,使相关人员能及时抓获罪犯和恢复台区、线路的供电,把因盗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供电所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保证辖区内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不被盗
(一)特巡到位
在农业排灌用电设施投运时,当地供电所的外线人员、台区的农电工最好按每10天一次的标准,对其进行巡视。在巡视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认真检查其台区、线路上的用电设施是“活在世上”,有无被盗的可能,是否有裂缝可钻。一旦发现其被盗或有可能被盗,相关人员都要把其一一记录下来,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二)分类补救
对于线路上的拉线缺防护套、UT型线夹螺丝“不翼而飞”、配电盘上的零件丢失等小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事件,在有关农户备好材料、相关人员填好施工作业票后,此事就可以现场办理;对于台区上的配电变压器、避雷器、总漏电断路器等一般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事件,在有关农户备好材料,相关人员填好第二种工作票和施工作业票后,此事也可以迅速办理;对于台区、线路上的高压熔断器、绝缘子、10千伏导线等重大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事件,在有关农户备好材料,相关人员填好第一种工作票和施工作业票后,此事还能迅速办理。而且,其应急、抢修的时间最好安排在19点至7点之间,以尽量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四、当地派出所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量保证辖区内的农业排灌用电设施不被盗
(一)一查到底
一旦接到农业排灌用电设施被盗的报案,当地派出所就要及时出警。在现场摸底、走访、调查后,执法人员就要尽快找出有关农户“对头”的具体资料,并一一进行筛选,以迅速确定是外地流窜作案还是本地熟手作案。然后,相关执法人员再积极发动周边群众,帮忙查找线索,以尽量多的把握证据,并根据盗窃分子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直到最终破案为止。
(二)牢把“出口关”
从盗窃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的动机上看,绝大部分盗窃分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卖钱。因此,在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同时,当地派出所还要堵住销赃的“出口”——对违法废品回收站点,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对方违规或违法,除了罚款和吊销其营业执照外,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当事人,执法人员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能让废品回收站点成为盗窃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设施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